中華民國一一○年九月一日更新
一、「財團法人台北市基督福音基金會」(以下簡稱本基金會)為扶助全台眾召
會全時間同工之子女的大學教育費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凡家長為全台眾召會全時間同工者,其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者,得依本要
點申請獎助:
(一)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。
(二)無任何一科不及格。
(三)操行成績(或綜合表現)八十分(甲等)以上。
三、本要點之獎助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,符合申請標準而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
上者,原則上發給獎助學金新臺幣壹萬元整;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
者,原則上發給獎助學金新臺幣貳萬元整;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者,
原則上發給獎助學金新臺幣參萬元整。實際獎勵額度視當次申請人數及
成績情況與實得學分數而定。
四、依本要點申請獎助學金應檢附下列證件,直接向本基金會申請:
(一)申請書(基金會於網路上公布,申請人自行下載最新版本)。
(二)學生證影本。
(三)前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。
(四)輔助文件(以下二選一)。
1 自傳:僅限初次申請者提供(五百字以上),並請當地負責
弟兄簽名。
2 感想:曾申請一次以上者提供。請敘述就學狀況及讀書計畫等,
(五百字以上),並請當地負責弟兄簽名。
五、申請獎助學金所送各項書表,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。
六、申請期限:自110 年09 月27 日起至110 年10 月22 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七、當申請人數超過給付名額時,其優先順序依成績高低之排序發給。
八、獎助學金申請經核准者,由本基金會直接核發申請人。頒贈聚會訂於110 年
10 月30 日下午3 時整,假台北市信義路4 段460 號8 樓(信基大樓)舉行。
九、本要點自本基金會董事會討論通過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十、本基金會聯絡電話:02-27575702 0937920433
地址:台北市信義路四段460 號22 樓